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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金融局局长霍学文:在北京做STO将被视同非法金融活动,予以驱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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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时报(chinatimes.net.cn)记者冯樱子 北京报道

合规的证券型通证发行(STO,Security Token Offering)指的是证券型通证的发行。尽管近期STO大热,但各国监管机构对比比较慎重,并未提出明确、完全适合STO的监管政策。

12月1日,2018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,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局长霍学文表示,在北京做STO,将被视同非法金融活动予以驱离。

霍学文表示,财富管理有多种层次和形式。对于北京的财富管理公司而言,既要管好高端客户、高净值人群的财富,也要管好人民大众的财富。

尽管鼓励财富管理多元化发展,但同时, 霍学文也提到:“最近一种新概念叫STO被广泛宣传。我向在北京宣传、发行STO的人做一个风险提示:在北京做STO,我们将视同非法金融活动予以驱离。什么时候有关部门批准做STO,你再做。”

在他看来,北京财富管理机构在多元化过程中,更要注重走高精尖道路。财富管理行业本身不是一个简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,而是智力型密集型产业,即使有AI技术,也需要人工的支持,需要人来做判断和决策。

霍学文认为,北京做财富管理要做好三件事,规划良好的承载区域、规划良好的基础设施、规划良好的制度和软环境。实际上,北京一直在推动和发展的财富管理产业,金融机构,尤其是银行类财富管理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同时,他提出,培育优秀的财富管理人才很重要。光有人不一定就能做好财富管理,但没有人做不了财富管理。

此外,北京还要需培育优质的财富管理文化。首先,行业内要做到卖者尽责,买者自负。在财富管理过程中,卖的人必须让投资者知道所买产品的性质。“如果你连自己卖的是什么产品都没好好研究,那投资人如果受损,一定会找你。”霍学文说。

同时,霍学文提倡,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很多机构看到财富管理是未来的增长点,尤其是没有持牌的机构,想在这里赚一杯羹。霍学文建议,如果机构想躲避监管,在没有拿牌照的情况下开发理财产品销售,一定记着这句话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。此外,投资者教育问题依旧任重而道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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